禁止使用网易智企云商服务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的声明

一、总则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您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五)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六)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七)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八)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九)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十一)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部分违法犯罪行为列举

您不得利用网易智企云商服务实施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不得为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提供便利。部分违法犯罪行为列举如下:

(一)欺诈类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  实施电信诈骗、传销等。

·  以交友(杀猪盘)、兼职刷单、冒充身份、欺诈广告、虚假交易等手段在网上骗取他人财物。

·  以网站链接提示虚假的中奖信息,以奖金/奖物的中奖信息诱惑用户等。

·  通过发布钓鱼网站、伪造正规网站等方式,利用类似的URL的形式,盗取用户的相关信息,诱使用户上当受骗蒙受损失。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  虚假金融投资、虚假信用卡待办、网络赌博诈骗等。

·  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伪基站”设备,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批量接收提供短信验证、语音验证的平台,以及其他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设备、软件。

·  非法开立、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为他人实名核验提供帮助等。

(二)赌博类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  搭建六合彩、赌球、赌博交易平台。

·  无证从事彩票销售、运营具有博彩性质的棋牌游戏。

·  发布组织聚众赌博、出售或提供赌博器具、传授赌博(千术)技巧、方式、方法等内容、进行博彩活动等。

·  为赌博活动/网站提供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博彩网站提供引流、广告宣传、网站搭建等。

(三)暴恐血腥类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  无资质销售或提供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核材料、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

·  发送买凶杀人、替人复仇、教唆自杀、收账等具有黑社会性质的信息,雇佣、引诱他人从事恐怖、暴力等活动,拉帮结派、招募成员,对社会秩序构成潜在危害的内容。

·  出现以鼓励非法或鲁莽使用方式等为目的而描述真实武器的内容。

·  散播人或动物被杀、致残以及枪击、刺伤、拷打等受伤情形的真实画面。

·  出现描绘暴力或虐待儿童等内容。

·  出现吸食毒品、自虐自残等令人不安的暴力画面内容。

· 出现事故现场、自杀现场、实验解剖等引起感观不适的血腥内容。

(四)淫秽色情类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  散布淫秽、色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嫖、寻找一夜情、性伴侣等内容。

·  发送以色情为目的的情色文字、情色视频、情色漫画的内容,但不限于上述形式。

·  长期发送色情擦边、性暗示类信息内容,以此来达到吸引用户或进行色情资源交易。

·  直接或隐晦表现性行为、具有挑逗性或者侮辱性内容,或以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的语言描述性行为、性过程、性方式的。

·  传播非法性药品、性保健品、性用品和性病治疗营销信息等相关内容的。

·  发布相关部门禁止传播的色情和有伤社会风化、有悖伦理的文字、音视频内容的。

(五)危害网络安全类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  发送病毒或类似计算机代码、程序,可能对用户的正常运行造成损害或中断。

·  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分享网络技术手段进行扰乱社会治安、盗取他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包含传播黑客、木马、自由门、翻墙浏览器、窃听工具等。

·  实施网络攻击、网络扫描、网络侵入、恶意爬虫等。

· 出售伪基站、呼死你、黑卡等。

(六)违法经营类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  非法分销、非法集资、非法放贷行为。

·  从事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拟货币的勘探(挖矿)、登记、交易、结算、清算等。

·  未取得法定许可证件或牌照、未获得在先的行政许可或未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发布、传播或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规发布药品或医疗器械推广内容的、违规发布证券或期货等投资类有偿咨询内容的、违规发布烟草宣传内容的。

·  以任何形式参与、鼓励、促进或诱导他人排斥正常商业竞争的行为,或为前述行为的传播提供便利的。

(七)侵权类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  提供外挂、私服等侵权内容;

·  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商标,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及商标专用权;

·  擅自使用他人名称、头像,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等合法权利。

·  未经授权发布他人原创文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  未经授权发布他人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个人隐私资料,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  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或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

·  未经授权发送企业商业秘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

 

如您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或要求,网易公司有权立刻采取任何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您使用任何相关服务或中止、终止提供任何相关服务等。您应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和责任,并依法对因此给网易公司、其他网易公司客户或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网易公司有权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及监管部门等要求的变化而持续更新服务策略和本声明内容。

 

相关法律法规: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网络安全法》

《电信条例》

《治安管理处罚法》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

《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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